1957年出生的宋慧娟在淮安可谓是个名人:通过自己的努力,她从返城知青逐渐成长为淮安市一国企房产开发公司总经理。她所开发的多家小区曾获得国家建设部最高奖项“国优示范”金奖小区,她本人也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建设系统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但在6月4日下午,她作为被告人站在了淮安市清河区法庭上,再次成为焦点人物。淮安市清河区检察院指控她涉嫌贪污、受贿两项罪名。、
贪污:三间门面房少支付167万余元
记者了解到,由宋惠娟所任总经理的淮安市富丽房地产开发公司是一家国有房产开发公司,根据法院提供的材料显示,该公司在淮安主要开发经济适用房、安置房、解困房小区,唯独一个纯市场化运作的小区只有该公司开发的位于淮安市清浦区的浦东花园小区,该小区也获得国家建设部最高奖项”国优示范“金奖小区,而据检方指控,宋惠娟的贪污与受贿均与浦东花园有关。
据检察院指控,004年6月至8月,宋惠娟安排该公司经营科科长等人先后三次以明显低于市场同期销售价的价格,以其独自控制的淮安市浦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名义从淮安市富丽房产开发公司名下购买浦东花园三间门面房,共计少支付167万余元。
辩称:是为了补贴物管公司对小区的管理
在庭审中,记者注意到,对于检方的一些关键性提问,宋惠娟都以时间过去太长记不清为由来搪塞。而对于当初她以物管公司名义在由她所任职的房产公司开发的楼盘以低于市场价购买三间门面房的理由竟是为了补贴物管公司对小区的管理。
“以其中一间门面房为例,浦东物管公司当时购买价格为586000元,而经相关部门鉴定,这间门面房的市场价为120多万元”,据检方指控,宋惠娟实际控制的物管公司在购买三间门面房时的价格在4000到5000元每平米左右,按当时市场价共少支付167万多元。对此,宋惠娟辩称,在淮安地区,门面房的销售价格不需要物价部门审批,只要不低于成本价销售就可以,而这三间门面房每平米的成本价在2000元左右,物管公司购买的三间门面房的价格均高于成本价两到三倍,况且,这三间门面房在租金收益已全部入到物管公司的账户,主要是用于物管公司对浦东花园管理的补贴。
在法庭上,她告诉法官,由于浦东花园是“国优示范”金奖小区,所以在小区物业管理上有严格的要求,而该小区的物业管理费在淮安市区是最低的,只有几毛钱一平方,十年来,也一直没有涨价,而她所掌控的物管公司在管理其他小区都处于盈利状态,唯独浦东花园处于亏损,再加至有国内外一些同行前来小区参观、学习时需要接待,所以,物管公司购买三间门面房的初衷就是以租养物业。对于她的这一辩解,检方提出一组证据予以反驳:该物管公司十年之中曾有一次分红,宋惠娟个人在交完税金后分得80万红利。
受贿:别人以其女儿名义送她南京一套房子,她一年后才敢去收房
“宋惠娟,原淮安市富丽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淮安市著名女企业家,1994年5月,出任市富丽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当时仅有3名员工,目前发展成为全市年开发量最大的房地产龙头企业。其建设的富丽花园、富春花园、浦东花园是全市仅有的三个获得建设部最高荣誉称号的“国优示范”金奖小区”。根据法院提供的相关资料显示,在淮安的房地产市场,宋惠娟本人以及她所任职的房产公司均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她本人也不缺钱,那么她为什么要收受他人以其女儿的名义在南京购买的一套90多平米的房产呢?
在法庭上,宋惠娟称她开始根本不知道有人以其女儿名义在南京购买一套房产,而且也不知道对方怎么拿到她女儿的一些身份证明,但有一点肯定的是,在得知此事后,她一年后才敢到南京收房。“我收下他所送的南京那套房子,主要还是因为想把房子卖了,然后把购房款还给对方”,宋惠娟口中的对方是一名男子,该男子所在的公司曾代理销淮安富丽房产公司所开发的浦东花园楼盘,检方指控称该男子是为了感谢宋惠娟在及时支付对方代理销售楼盘佣金而对她进行行贿,而宋惠娟将南京的这套房子卖得210万房款后,也没有将该笔款项或拿出其中部分归还该向她行贿的那么男子,据宋惠娟供述,该套房屋当初购买价格为87万余元,后来她所卖价格为210万,这笔钱全部打到她女儿的账户上。
反差:从全国劳模到因涉嫌贪污受贿受审
在采法院提供的材料中,记者注意到一篇名为“宋惠娟:情系安居 谱写华章”的一篇文章,而根据里面的内容可以推测这篇文章应该是在宋惠娟出事前不久所写,该份材料显示,她本人曾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建设系统劳动模范”“江苏省十大女杰”“江苏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江苏省首届慈善之星”“江苏省环保形象大使”等荣誉称号。而由她任职的淮安富丽房产公司开发的小区也曾获得多项荣誉。
记者注意到,在4日的庭审过程中,作为被告人的宋惠娟多次扭头看着旁听席,似乎在寻找些什么人,在此过程中,她也会偶尔朝旁听席上的人群点头示意。庭审至4日下午六点时,法官宣布5日上午继续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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